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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3歲男童當「人皮燈籠」 百公斤男稱有趣針刑虐死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2/28 17:14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2 11:30
桃園一名3歲男童遭虐待致死,全身遭針扎還刺青。(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3歲男童遭虐待致死,全身遭針扎還刺青。(圖/TVBS資料畫面)

2005年11月,桃園一名3歲的傅姓男童遭虐待致死。當時一名張姓男子抱著他跑到醫院急診室急救,護理師看到男童全身被刺青到亂七八糟,無奈最後仍傷重不治。事後警方追查,男童生母因案入獄,把兒子交給張男託管,但張男卻把男童當成人皮燈籠。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6年,但他實際上只服刑11年,並在去年已經假釋出獄。

法院判決指出,傅姓男童身世坎坷,不但「父不詳」之外,母親生下他之後因為吸毒案入獄,託給張男照顧。因為生母長期沒和家裡聯絡,男童的外婆都沒看過外孫。

 


虐死男童的張姓男子。(TVBS資料圖)

張男照顧男童期間,當時正好對刺青有興趣在學習,於是不顧對方小小年紀,也不管他會不會痛,就把男童當成刺青實驗的對象,包括肩膀刺龍,肚臍被刺老鷹,腳踝刺上太極,連生殖器也被刺大象,不僅如此,身上也遍佈淤青和菸疤,全身傷痕累累。當時急救的醫護人員看到都不忍落淚,大罵嫌犯這麼狠心對男童下手。

 
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張男,他坦承自己把男童當成刺青實驗的工具,覺得很有趣,而且偵訊時一臉無所謂的樣子。張男對男童刺青的過程中,不但完全沒麻醉,甚至還用自己破百公斤的體重壓住對方。

當時此案轟動一時,法院審理之後,一審判決無期徒刑,不料案件上訴到更二審時,減刑改判16年;張男在服刑11年後,在2016年假釋出獄,目前只是保護管束;男童的生母也在6年前出獄。


男童身上多處遭刺青的痕跡。(TVBS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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