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5百多名痲瘋病患者家屬,認為之前政府對痲瘋病患採取錯誤的隔離政策,連帶造成家屬權益受損,包括失去就學、就職機會、遭到歧視、霸凌等等,熊本地方法院在6月,首度裁決國家應負賠償責任,總額達3億7千萬日圓。這是法院在2001年,判決政府必須對痲瘋病患本人進行國賠後,裁定國家也對家屬負有相同責任。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考量到家屬一直以來承受的巨大痛苦,將不會再上訴,等於承認國家政策失誤。
這是一場等待多年的勝利。
前痲瘋病患者受害家屬 黃光男:「(政府)決定不上訴了。我還在懷疑是真的嗎?」
前痲瘋病患者受害家屬 奧晴海:「我真的是止不住眼淚,希望(政府)真心向我們道歉。」
開心到不敢置信,他們都是痲瘋病患者的後代;奮鬥了大半輩子,終於得到了期盼已久的正義。
因為舊時代的隔離政策,使得麻瘋病患者家屬遭到歧視,如今確定國賠3億7千萬日圓,而安倍晉三這項決定,等於間接承認了當時政府的錯誤。
痲瘋病患者:「得到痲瘋病的根本不被當人看呀。」
痲瘋病患者:「不准你搭公車啊,不准你進餐廳啊。」
痲瘋病患者:「我們就是從社會被丟到島上的垃圾,帶菌的垃圾。」
在醫學知識低落的年代,痲瘋病有如絕症般被看待恐懼著,日本政府在1931年成立了「痲瘋預防法」,所有罹患痲瘋病者強制送入所謂的「療養所」,與社會隔離並集中管理。
前痲瘋病患者:「那根本不是療養所,就只是收容痲瘋病患隔離起來,把他們監禁在裡面不能外出,所以才不是療養所,只是為了收容痲瘋病患蓋的地方。」
數以萬計的患者遭到拘留,被送進設於偏遠島嶼或山區的療養所,過著與世隔絕,和家人不相往來的非人生活;而這項政策也更加深了社會的歧見。
前痲瘋病患家屬 原田信子:「同學根本不讓我洗抹布,我要去洗的時候,就會說『妳手伸進來大家會被傳染』,然後大家會用抹布丟我。」
直到1946年特效藥問世,痲瘋病總算有解;而隨著教育普及,人們也開始了解痲瘋病傳染率極低,終於在1996年,日本政府廢除痲瘋預防法,但患者依舊是社會弱勢。
療養所醫生 vs. 痲瘋病患者:「狀況怎麼樣呢?今天好一點,昨天滿糟的。」
根據統計,日本目前仍有13間療養所,但許多患者因為高齡先後離世,居住人數減少之下,日本政府對於療養所權益似乎選擇視而不見;例如這間駿河療養所,處於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的現況,但就算請願也得不到回應。
駿河療養所所長 石井則久:「我們非常希望療養所有完善的醫療體系,偏偏事與願違,我們雖然想方設法,但現況就是很難找齊醫生。」
即便痲瘋預防法已經廢止,但長年以來的隔離與異樣眼光,讓不少患者自我封避,寧願病死在療養所,也不願求診一般醫院。
痲瘋病患者 小鹿美佐雄:「你會去想到『為什麼以前不讓我自由外出?』,所以就算現在跟我說『外面有更好的醫院喔』,我也不會想說『好啊,那就去吧』。」
不過當中也有人積極尋求解方,像是沖繩這間療養所就開放居民就近看診,並透過講解讓民眾不再恐懼痲瘋病;鄰居更與病患建立情感,甚至一名高齡93歲的患者,在社區協助之下一圓人生美夢。
痲瘋病患者 神谷幸一:「我說我想坐直升機,結果大家就幫我想了辦法。」
在醫學知識增進之下,痲瘋病患與家屬漸漸找回尊嚴。而這次的國賠成立,雖然令人興奮,但患者與親屬年事已高,自救會也呼籲政府盡早提出完善方案,以還給隔離政策受害者真正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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