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獲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在搜索時發現黃子佼4TB隨身硬碟中存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將他緩起訴2年處分,需繳120萬元並寫悔過書。不過,今(17日)北檢今偵結,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黃子佼,對此律師李怡貞發文狂酸,「真不簡單。」
有美女律師之稱的李怡貞在臉書粉專上說到,「恭喜黃子佼被起訴了!」,她表示黃子佼繼登上BBC熱搜後,緩起訴又被起訴,「機率這麼低你都辦到了,真的不簡單。」
貼文一出引發許多網友討論,「是該開心,台灣兒少相關法律可以往前邁進了」、「遲來的正義!」、「可喜可賀」、「社會大眾的怒吼檢調終於聽到,也積極辦案找到證據起訴他了」。
北檢之前考量到黃子佼犯後坦承犯行,自願拋棄該硬碟,無散布或販賣性影像,處分緩起訴2年,並須支付120萬元到國庫,及書立1200字的悔過書。
今年4月高等檢察署審查後認為,在一審的偵查有不夠完備之處,發回北檢繼續偵查,北檢今日偵結,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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