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2018年間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後遣返回台接受士林地檢署調查時,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讓狄鶯夫妻前後支付30萬8405元的律師費與翻譯費,今兩人被台北地院傳喚出庭作證,無奈的心情全寫在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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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鶯受訪時無奈的表示,希望不要再傳喚他們了:「我們是被害者,我真的很討厭法院,好不容易解脫了還要來!誰喜歡來法院,尤其是我們。」而記者問到是否黃琪當初向兩人多收了很多錢?狄鶯坦言:「她是真的有幫我們做事,但她騙別人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是不清楚為什麼我們要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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