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陳映彤2021年與丈夫結束5年婚姻,2人在進行訴訟期間,理科太太涉嫌透過管道取得對方病史及用藥資料,提供給法院作為有利事證,22日遭台北地檢署以違反《個資法》起訴。對此,律師林智群就分享1招最好的處理方式,不過也提到其中的變數。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有時候在訴訟過程中,為了取得訴訟優勢,當事人會想提供一些資料,這個資料可能是對方的醫療紀錄,或雙方交往時互拍的親密照片或錄影。這樣也許可以在該訴訟中取得一定優勢,但對方也可能會反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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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智群透露,要避免這種窘境發生,最好的處理方式,是聲請調查證據,要求法院去函調。他說明,法院函調,就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了。不過也有一個變數,就是法官要不要理你,法官也可能不理你,覺得這個資料不重要,拒絕函調。
理科太太前(2021)年12月中旬與丈夫John調解離婚,雙方剩餘財產分配由法院審理中,理科太太未經男方同意就像醫療機構取得對方的病史、用藥紀錄等資訊,事後還將資料提供法院。
檢警認為,女方未經同意,即將男方病史、用藥紀錄等個資提供給法院,作為有利於她訴訟的證據,不僅違背男方意願,也踰越蒐集男方個資的目的,且她將該資料作為訴訟證據,與當時向醫療人員蒐集個資的目的不符合,認定理科太太所為涉犯《個資法》之違法利用他人特種個資等罪,將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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