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40歲歌手林凡,來台發展多年,雖然她具有中華民國永久居留權,卻不符合領取振興三倍券的資格,讓她忍不住私人臉書發文抱怨,「什麼補助都拿不到就對了,那為什麼我要繳稅!」言論曝光後引起熱議。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以及林凡所屬的經紀公司也出面做出回應。
據了解,40歲歌手林凡的父親是馬來西亞華人、母親則是台灣人,她在台灣演藝圈深耕多年,同時擁有馬來西亞國籍、以及台灣永久居留權。但由於林凡拿的是馬來西亞國籍,加上她並非台灣人的配偶,因此不符合領取三倍券的資格,讓她氣得在私人臉書發文,「因為我不是台灣人配偶,所以認真在台灣生活工作的外國人什麼補助都拿不到就對了,那(為)什麼我還要繳稅!」並直言「真的很失望!」
對此,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回應,由於國家資源有限,目前三倍券僅讓台灣國民、以及國民的外籍配偶購買,希望外國朋友能夠體諒。而林凡所屬的經紀公司則表示,很謝謝長官的解釋,現在已經知道原因了,對於林凡在臉書的不當發言,他們感到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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