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首癡情玫瑰花走紅的樂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跟藝人「蛇姬」林采緹結婚生子,又陸續因為毒品跟性侵案,多次登上媒體版面,如今成員兩人跟前東家的糾紛,也判決出爐!東聲唱片公司,認為胡睿兒跟楊琳兩人違約,提告求償兩千多萬元,台北地院25日判決,兩人必須各賠給前東家6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因為一首癡情玫瑰花,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楊琳兩人爆紅,官方MV在網路觀看次數,超過1億五千多萬次,還登上金曲殿堂表演。星途看似大好,但兩人走紅後,反咬唱片公司,有兩首歌沒給版稅,2016年解約,唱片公司老闆徐嘉良痛批,紅了就跑,是莫須有理由。
東聲唱片公司負責人徐嘉良:「完全人家也沒有用這個歌,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兩首歌,我也不知道啊,完全子虛烏有隨便亂扯。」
東聲唱片公司負責人徐嘉良:「以我們當時簽署的合約是,你只要違約一次就是要付一次違約金,他已經很多次了累積上來都已經上億了,可是我們還是以當時寫的就是(各)一千萬,最主要就是要取得公平正義吧。不然以後誰還敢簽新人,還敢投資我問你。」
胡睿兒道歉(2016.09.23):「我發誓,從今天開始任何的一切,我不會再做出不良的示範。」
因為吸毒重創演藝事業,胡睿兒本來獲得緩起訴處分,後來爆發性侵案,因此撤銷,性侵案也遭判刑2年,如今違約案又輸了官司,要是唱片公司決定上訴,恐怕賠償金額不只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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