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緬北四大詐騙家族之一的「明家」,園區高峰時期有近萬人進行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430多億元。被中緬聯合逮捕後,大陸法院9月29號一審判決出爐,總共有11人被判處死刑,另外還有多人,分別判處延緩死刑、無期徒刑,以及5年至2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審判長宣判:「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不只騙錢,還涉及販毒、殺人。大陸一審判決,明家共有11名被告一審被判處死刑,另外5名被告同樣判死刑,但緩期兩年執行;另有11人被判無期徒刑,12人被判5到24年有期徒刑,並相應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甚至驅逐出境。
大陸央視新聞指出,高峰時期園區內涉詐人員將近萬人,他們大肆對中國公民實施各類電詐犯罪活動。
緬北惡名昭彰的明家,自2015年開始從事電信詐騙,開賭場、販毒,並雇用武裝份子,以暴力手段管理員工,涉詐金額高達新台幣430多億元。大陸聯手緬甸大規模掃蕩後,2023年10月,明家成員被全數剿滅,移送大陸受審。主謀明學昌則在逮捕過程中畏罪輕生。
央視新聞報導,在明學昌的帶領下,逐步發展為以其兒子明國平、女兒明菊蘭、孫女明珍珍等為主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他們殺害、傷害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在追捕過程中,明家武裝人員開槍射擊,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