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今天起實施國安新規,稱在查驗前提、對象、流程等「三個明確」下可查驗個人手機等電子設備;陸委會先前示警建議民眾審慎評估赴陸必要性,注意對岸國安紅線帶來的風險。
中國國家安全部(國安部)4月公布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7月1日生效;由於前者規定給予國家安全機關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的權利,激起「入境中國被查手機」憂慮。
但中國國安部稱,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必須有3查驗原則。第1個為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在與反間諜工作無關的情況下,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隨意查驗。
再者為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例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對象不能是無關人員,更不會是「普通入境人員」。
第3個為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緊急情況下有必要立即查驗,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執法人員經出示人民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可以當場查驗。
韓聯社報導,韓國國家情報院6月27日表示,由於中國政府加大國安機關對電子設備進行臨時檢查的權限,在中國的韓國公民須留意透過虛擬專用網路(VPN,翻牆軟體),使用中國禁止聊天軟體等應用程式所帶來的風險。
韓國國情院表示,根據中國國家安全新規,中國有關部門一旦認定在中國的韓國公民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可以單方面獲取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照片和登錄記錄等涉及隱私的訊息,還可給予扣押和罰款等處罰。
陸委會先前則示警,中共近年來大幅修正、增訂國安相關法規,內容文字模糊增加誤觸法令風險,建議民眾審慎評估赴陸必要性,注意對岸國安紅線帶來的風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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