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輛電動車在國道1號大雅路段,衝撞國道工程緩撞車,成為台灣首起電動車「自駕」事故,運安會調查發現,追撞主因多和駕駛恍神、分心有關,而且目前各廠牌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都沒有達到駕駛可完全仰賴的自動化駕駛等級,依舊有偵測和反應限制。

汽車達人利冠鋐:「那它(ADAS)的名稱其實開宗明義,就是叫做輔助,所以表示其實還是主要駕駛人,必須還是要主動去控制車子的方向,或是車子行駛的路線。」
而這也是台灣首起電動車自駕事故,運安會歷時1年調查結果出爐,指出其實無論是否有啟用ADAS,追撞主因多和駕駛恍神、分心有關,而且目前各廠牌ADAS,都沒有達到駕駛,可完全仰賴的自動化駕駛等級,依舊有偵測和反應限制。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那駕駛也把雙手一放,他以為(ADAS)它會自動煞車,它也沒有自動煞車,因為它沒有辦法,偵測到那個防撞車(緩撞車)。」
運安會調查更發現3項風險,各車廠在車輛販售或交車時,有些沒有詳細說明ADAS功能限制和注意事項,而工程緩撞車通常以緩速或靜止,位在內側車道上,可能導致ADAS無法辨識,以及外側貨櫃車遮蔽標誌警示燈,確實有可能無法辨識內側車道管制訊息。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從110年到112年的國道工程防撞車(緩撞車),遭追撞的事故有216件,其中的73件車子配備有ADAS,而且有開啟,它這個占了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