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規定只有國會才有宣布開戰的權力,但很多軍事行動美國總統不需要國會批准也能執行。針對北韓情勢,美國議員擔心總統川普對北韓先發制人,發動核武攻擊,今天在國會一場聽證會,美國國務卿和國防部長都表示,如果威脅迫在眉睫,美國總統不需要國會授權,就可以發動攻擊。
美國國務卿提勒森與國防部長馬提斯,出席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針對是否需要新的「作戰授權法」打擊包括伊斯蘭國在內的恐怖組織發表看法。不過部分議員關切北韓情勢,詢問提勒森和馬提斯,美國總統是否不需要國會授權,就可以對北韓動武。
美國國務卿提勒森:「關鍵在於威脅是否是迫切的威脅,以及威脅的性質,讓總統可在不需國會授權情況下,行使他的權力,我認為還是看情況,這是根據事實基礎來做的決定。」
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我認為根據憲法第2條,總統有責任保護這個國家,如果沒有時間讓他先進行協商,或者邊做決定邊協商,以北韓的例子來說,如果是直接迫切的,或者已經對美國發動攻擊,我認為憲法第2條將適用。」
在被問到美國總統是否可以在未經國會授權下,先使用核武發動攻擊,馬提斯不願回答假設性問題,他強調美國發動核武攻擊要經過相當嚴格的程序,但如果美國發現對方打算使用核武,且將對美國造成立即威脅,那也等不了國會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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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31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