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去年香港市民不顧警方防疫禁令,舉行「六四」燭光晚會。(圖/中央社)
香港支聯會去年在未經官方批准下舉辦「六四」集會,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等人今天在法院承認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判刑押後至11月12日處理。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去年在未獲警方批准下舉辦「六四」集會,有大批泛民人士及支持者參加。
警方其後拘捕了26人,起訴他們「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陳皓桓等16名泛民人士早前已認罪,其中13人被判囚4至10個月,另外3人被判緩刑。
另外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則流亡海外,法庭已向他們發出拘捕令。
案件中餘下8名被告包括李卓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8人一直否認控罪,但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時,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改變立場,各自承認控罪,包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據報導,李卓人認罪時說,「悼念六四是應該做的事,應有之義,無悔無憾」。
在這起案件中,至今只有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何桂藍否認控罪,據報導,鄒幸彤在答辯時指悼念「六四」無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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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1/0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