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向Google開罰1.77億美元(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韓國上月通過《電子通訊商業法》修正案,要求Google、Apple等擁有應用程式商店的業者,不得向APP開發者收取任何營收分潤。但才過沒多久,今(14日)韓國又裁定Google因為妨礙其他開發商與其安卓系統(Android operating system)競爭,對其開罰2070億韓圜(約1.77億美元),這也是韓國反壟斷相關案件中,第9高的的罰金。
對此Google將提出上訴,並在聲明中回應,安卓不僅加速本土市場創新,同時也改善了用戶的使用經驗,「公平會今天所做的裁定,忽視這些好處,也等於破壞了用戶的使用優勢」。
韓國上月底通過修法,禁止Google、Apple限制使用者從指定的應用程式商店購買APP,成為第一個禁止業者向APP開發者分潤的國家,此外,法案中也明定,不能任意拖延APP上架時間或將其下架,如果業者拒絕配合,最高將面臨他們在韓國境內收入3%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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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1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