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員遭控性騷被解雇並非「台灣女權過高」 而是「台灣勞權過低」

作者 吳馨恩

2018/06/29 16:47
圖片來源/TVBS

這幾天有名加油站員被解雇,因為找零時不小心碰到女客的手,造成對方不舒服,因而被申訴性騷擾,這樣的事情引發輿論反彈,認為是女客自己大驚小怪,甚至是濫用性騷擾申訴管道,個人認為這樣的觀點實在不妥,是對女性權利的踐踏,且沒有探討真正的問題核心—勞動權利議題。

 

沒錯,加油站資方的懲處確實過當,找零不小心碰到手一類的事情,這實屬人際互動常見的摩擦與意外,也不該構成行政裁決上的性騷擾,但是女客感到不舒服是事實,就像被人踩到腳或多瞄一眼,都有可能造成我們的不舒服一樣。

 

這些都確實應該被好好處理解決的事情,可能是一句道歉或一句關心的話,這樣就很足夠了,不需要大刀闊斧的嚴刑峻法加以懲處。

 

類似情形的事件,也有跨性別者或非傳統性別者被「性別錯稱」之事,像是跨性別女性被超商店員稱呼為「先生」等等,如果並非存心要侮辱或否定他人的性別認同,確實只要道歉並加以修正就好。

 

惡意的性別錯稱才構成法律上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但這也不等於「無心之過」無法被妥善處理。

 

然而,令人感到可惜的是,這些明明可以也應該被妥善處理的摩擦,卻變成用來證明「台灣女權過高」的反挫聲浪。

 

若真要講這事件中的權力不對等問題,那也是「台灣勞權過低」,一個客訴加上主管的惡意刁難,就可以讓服務業員工失去應得的勞動保障,卻不是資方出面協調雇員與顧客之間的衝突,這說穿了就是加油站資方的失職。

 

即使我們現今身處資本主義社會,也不代表資方無須善加調查及正當理由,就可以因為客訴,為了討好客人或保全商譽,對員工進行任意處分,絲毫不顧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權利保障,甚或是踐踏勞工的人格尊嚴。

 

我們活在比過往更注重人際及身體界線的時代,或許將來類似的爭議會越來越多,但怎麼去應對與處理,考驗的是我們整體社會的能力。

 

如何同時兼顧性別、族群、階級、世代之間的社會正義落實,又不會成為個人利己主義或惡意刁難他人的的工具,這些都值得我們好好省思。

 

《TVBS》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檢舉性騷擾專線:080-2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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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馨恩

  • 一名跨性別女子(出生時登記為男性,生理陰陽人,心理認同是女性,青春期開始以女性的身分生活),自幼因跨性別身份遭受兒虐與家暴,14歲家暴逃家被性侵害,16歲從第二志願高中因校園霸凌休學,因緣際會踏入社會運動,喜歡閱讀女性主義,在台灣致力推動反暴力的跨性別運動與婦女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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