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 逾半戶數繳不到4000元

2017/08/11 17:57
示意圖/TVBS

財政部今天公布105年房屋稅實徵稅額新台幣730億元,年增5.1%,其中稅額在4000元以下的戶數約434萬戶,佔應稅總戶數53%,稅額超過萬元以上戶數僅佔12%。

房屋稅為地方稅,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計稅方式是「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房屋稅率」所得出的金額。其中的房屋評定現值,是由「房屋標準單價」乘上(1- 房屋折舊年數X折舊率),再乘上房屋面積與路段率,所算出來的房屋價值。

 


原則上,地方政府每3年調整一次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案,就必須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因此繳的房屋稅會比同面積、地段的舊房高。然而,地方政府多年未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導致房屋稅稅基過低。

為讓房屋稅「回歸正軌」,台北市政府「開第一槍」,在103年7月大幅調高房屋標準單價,為此萬豪酒店董事長劉文治更多次公開發聲,指出房屋稅過重令他「吃不消」;前行政院長陳冲也因房屋稅議題槓上財政部,認為必須檢討房屋稅稅制。

不過,從財政部公布的105年房屋稅統計來看,地方政府調升房屋標準單價,對一般民眾影響有限。根據統計,105年房屋稅實徵730億元,年增5.1%,其中稅額在4000元以下的就有434萬戶,占整體繳稅戶數的53%,等於全台一半以上的的繳稅戶,所繳納的房屋稅都在4000以下。對照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房價,房屋持有稅相對輕微。
 


至於房屋稅超過一萬元以上的戶數,則有95萬戶,其中以台北市19萬戶最多、新北市17萬戶次之,高雄市與台中市各有13萬戶,約佔應稅戶數的12%。財政部官員表示,稅額較高的房屋,多屬於房屋標準單價調升後落成的新屋,以及面積較大、地段較好,或屬於「高級住宅」定義的房屋,對一般自用住宅及舊屋稅額增加有限。

財政部官員強調,部分人士擔憂地方政府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或路段率,將導致房屋稅額暴增,不動產重稅時代將臨。但其實地方政府會考量地方發展需要,謹慎評估調整力道,儘量將對民眾影響降到最低,並讓不動產持有稅制逐漸合理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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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8/1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