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圖/TVBS)
寶林茶室中毒案持續調查中,北市衛生局今(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28日約談寶林餐飲事業,經查其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且提供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兩項缺失,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已違反食安法,重罰250萬元。
北市衛生局表示,持續追蹤民眾食用寶林茶室供應之餐點至醫院或診所就醫情形,截至113年3月29日上午12時,陸續接獲本市醫院通報民眾於餐廳用餐後,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於臺北市醫院就醫累計14人(新增3人),其中2人死亡(39歲男性、67歲男性),5人住院中,於醫院通報平台,每日定期追蹤住院者病情,提供相關之醫療協助並透過社會局給予關懷機制及家屬心理支持,法務局提供受害消費者法律諮詢及消費爭議申訴協調。
北市衛生局於3月28日約談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其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且提供營業場所據點資料不實兩項缺失,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第1項及第47條規定,將依法重罰新臺幣250萬元;臺北市衛生局持續追蹤調查寶林茶室使用醬料、澱粉製品等高風險食材,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調查相關原料來源及製程與生產管理,另為確保百貨美食街自主管理,亦即刻加強稽查百貨美食街衛生稽查。
台北市法務局與衛生局命業者至台北市政府說明並請業者提供民眾消費紀錄,請113年3月17日至3月25日有至寶林茶室A13店用餐的民眾,核對附件內的發票號碼、時間、品項等資訊,待遠百/大食代公司公告退費方式後再行向業者申請退費,並請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有疲倦、嘔吐、噁心、腸胃不適等症狀,應盡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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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29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