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才上任新竹市長7個月而已,職位可能不保。(圖/TVBS)
高虹安才上任新竹市長7個月而已,職位可能不保了!高虹安因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今(14)日遭到起訴。對此,律師王銘裕指出,高虹安只要貪污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就會被停止市長職務。
北檢經過8個月偵查,認定高虹安詐領犯罪所得46萬30元,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高及其助理共5人起訴,並訴請法院宣告高虹安褫奪公權。
高虹安此次市長寶座恐不保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王銘裕直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不用經過公務員懲戒程序,將立刻停止職務。
由於檢察官有訴請法院宣告高虹安褫奪公權,原本是要等待案件三審定讞,高虹安仍被判處有罪的話,才會失去選舉、被選舉、任公職的資格。不過,若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高虹安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就會失去新竹市長一職。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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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8/14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