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以Deepfake技術製作不雅片遭逮。(圖/TVBS)
政院今天表示,近年網路與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惡化,如未經同意散布私密性影像,與深度偽造(Deepfake)性影像案件頻傳,危害民眾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因此10日行政院會擬討論通過性暴力犯罪防制4法。
台灣去年發生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施暴事件與網紅小玉涉嫌以Deepfake技術製作換臉謎片等,讓民眾關注私密影片外流,以及深度偽造合成影像犯罪等議題。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行政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科技發達迅速,致使近年網路與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惡化,如未經同意散布私密性影像,以及深度偽造性影像的案件頻傳,對民眾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危害,社會大眾對此網路惡害無不深痛惡絕。
羅秉成表示,政院將於10日的行政院會討論通過性暴力犯罪防制4法,共同建構性暴力犯罪防護網絡,將以「包裹修法」方式,強化保護網絡,嚴懲不法之徒,保障被害人權益。
羅秉成表示,此案經政委林萬億與他督導協調,以及法務部、衛福部及內政部等跨部會密切合作,同步提出修法,包含「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加害人處罰面向,羅秉成說,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與不實性影像罪」專章嚴懲不法,並同步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加重罪責保護兒少,並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範加害人治療、輔導的處遇措施。
被害人保護面向,他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均進行全案修正,明定網際網路業者即時移除不法性影像機制、新訂被害人刑事保護令,以及課以媒體責任保護被害人的個資與隱私。
羅秉成指出,其中刑法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係為抑制是類新興犯罪事件,妥適對應各類行為惡性,明確層級化處罰規範,分別就「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及「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等不法行為明定刑責。
他表示,同時也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配合增訂處罰要件及提高刑度,特別強化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
此外,羅秉成說,為防杜被害人性影像繼續在社群媒體散布風險,加劇被害人心理創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網際網路業者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義務,以及違反的罰則。
他表示,修法並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增訂新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以「刑事訴訟法」的羈押替代處分作為基礎,於許可停止羈押時,得指定相關被害人保護措施命被告遵守,包括禁止騷擾、接觸或其他危害行為,倘加害人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另會構成刑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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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08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