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中央社)
監察院今天說,教育部對台灣大學化工系教授李篤中有無擔任長江學者或參與「千人計畫」等涉兼職行為,查證顯欠積極,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促請教育部督同學校確實查處,強化查核作為。
中國多年來亟力挖角台灣科技研究學者前往中國進行研究,擔任長江學者或參加千人計畫。教育部2月認定李篤中未經許可,就主持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研究計畫,經查證屬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月11日通過監委賴振昌、葉大華、蕭自佑、蘇麗瓊調查報告。監委指出,李篤中以中國哈爾濱工業大學名義,主持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3項研究計畫,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期間長達11年,卻只裁罰30萬元,與李篤中不法所得間顯有落差。
監委表示,李篤中是否擔任「長江學者」或參與「千人計畫」等涉兼職情形,教育部2020年接獲檢舉後,函請大學依權責查處;教育部也說,李篤中有沒有擔任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研究計畫主持人、兼任「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參與「千人計畫」而違反相關規定等,都涉及事實查證,須由學校依權責處理,導致對於李篤中是否有兼職行為,查無具體事證。
但監察院調查發現,李篤中在另一所國立大學相關網站得獎感言資料上,自承擔任「中國教育部長江學者講座教授」等情事,教育部應督同學校確實查處釋疑。
監委表示,面對中國對台灣關鍵技術、學研與產業科研人才的誘吸,已涉國安議題。為防範國家重要科研技術外流,教育部、科技部除應積極宣導公私立科研機構及大學院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辦理兩岸學術交流時,應恪遵相關法規及兩岸政策規範,落實資訊揭露,對於現行規範不足之處,應全盤檢視、予以強化。
監委指出,為更周延保護台灣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利益,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遭中國侵害,大陸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會,借鏡國際應對中共竊密及學術滲透的作法,持續檢視現行對機敏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及法令規範是否完備,落實安全管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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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07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