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罷免案不成立。(圖/中央社)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罷免案連署人數1萬6158人,未達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即1萬9144人)以上,中選會依選罷法規定,宣告罷免案不成立。
中選會表示,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罷免案領銜人曾巖理在109年12月30日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經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在110年1月27日函報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原連署人人數計2萬1472人,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計7813人,經刪除後連署人人數為1萬3659人,不足規定人數5485人。
中選會在1月27日函請曾巖理自文到之次日起10日內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補提連署人名冊。
中選會指出,曾巖理在2月9日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補提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在3月3日函報查對結果,補提連署人人數1萬323人,符合規定人數2499人,不符合規定人數7824人。
中選會說,這2次提出符合規定的連署人人數合計1萬6158人,未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第1項連署人數應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即1萬9144人以上的規定,因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宣告罷免案不成立。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選舉委員會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在10日內補提,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不成立之宣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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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05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