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嘉大碩士學位遭質疑 黃敏惠:一切合法

2020/08/20 09:42
嘉義市長黃敏惠。(圖/中央社)

嘉義市長黃敏惠遭促轉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質疑碩士學位無論文,而是呈交一份技術報告;黃敏惠說,取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抹黑質疑,深感遺憾。嘉大今天也發聲明澄清。

吳佩蓉昨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質疑黃敏惠學歷是「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碩士」,但在「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不到她的碩論,另在嘉大圖書館網站也查不到,結果她當年寫的並非是碩士論文,而是呈交一份技術報告,在嘉大圖書館和國圖均未收錄。

 


對此,黃敏惠昨天深夜也在臉書發文,並公布畢業證書,她表示,取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特定人士抹黑質疑,深感遺憾。

黃敏惠指出,自2000年進入「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學分班」就讀,於2002年考取「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並於2005年1月完成學校畢業要求,正式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黃敏惠表示,2001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當年選擇以實務導向的技術報告,一切合乎當時制度與法規。當時制度並無規定須將技術報告上傳至「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等資料庫。
 


嘉義大學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嘉大於2000年9月,依教育部規定提出申請管理研究所EMBA碩士在職專班,授予管理碩士學位。於申請增設、調整系所班組計畫書中載明,考量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的在職人員,除核心課程及整合課程計36學分,另須選修9學分才能畢業。

嘉大指出,EMBA碩士在職專班得不修習論文,唯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如此,一則符合因材施教原則,二則可以與管理教育先進的美國採取同步措施,三則也可兼顧在職人員實際的狀況。

嘉大表示,嘉大經教育部核定90學年度大學校院增設、調整大學部二年制及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其專案審查會議同意招生。

嘉大指出,黃敏惠經嘉大公開招生考試測驗,於2002年9月至嘉大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就讀,在校2年半修畢所有必、選修課程學分,並在2004年12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2005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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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8/2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