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醫事人員除非報准,否則不可出國。(示意圖/TVBS)
新冠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針對外界質疑醫事人員出國禁令有無法源依據,衛福部長陳時中重申多條法源可依循。對此,律師林智群昨(4日)質疑,為何限制上萬人出境,連行政處分都不用下,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這種程度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除非經過報備者,擬限制醫事人員出國」,遭基層反彈。陳時中重申醫師法、醫療法、傳染病防治法等都可作法源依據。
衛福部指出,醫師法明文規定,醫師對於天災、事變及法定傳染病之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之義務。此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規範,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對此,林智群在臉書發表看法,以法律人的角度,這個決定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指沒有經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限制人民權利,且還要看法律如何規定。若法律規定沒有很明確寫「可以限制醫療人員出國」,他認為行政機關無權這樣做,因為很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跟法律保留原則。」
此外,林智群認為,還有比例原則問題,行政機關為保留醫療能量,可以限制醫療人員跑去其他國家(中國、義大利或伊朗)賺錢,因為限制措施跟行政目的(保留台灣醫療能量)有正當關聯。
不過,林智群說,若對全部的醫療人員都限制?不管他去度假還是看小孩都不行,那就欠缺關聯性,是沒辦法通過法律保留原則。林智群指出,這個措施是特別針對全體醫療人員,等於是對上萬人進行限制出境的行為,他質疑若限制1個被告出境,都還要法院下裁定,為何限制上萬人出境,「連行政處分都不用下,連行政處分書都不用送達給每個醫療人員,他們就不能出境了!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這種程度嗎?」
林智群認為,這些醫療人員並沒有犯罪,他們也不是被告,可以因為行政目的而對其憲法明文保障的遷徙自由加以限制嗎?林智群指出,更嚴重在於對這些醫療人員進行限制,並沒有寄送處分書給他們,若不服氣還真不曉得要找誰救濟。他舉例,違規被警察開罰單可申訴,申訴失敗還可打行政訴訟,讓司法權審理行政權的決定是否有問題,被告被限制出境,也可以向法院抗告。
林智群說,不過,現在上萬醫療人員被限制出境,卻沒有救濟方式,等於是司法權沒辦法介入,確認行政權這樣作對不對,「這其實很可怕。」林智群認為,雖然防疫至上是全民共識,也有正當性,但若為達到此目的,變成一般法治原則都拋棄的話,其實也「付出很大的法治代價。」
面對此困境,林智群提出解方,「唯一解藥是總統頒布緊急命令,國會追認,」除此之外,他想不出其他方法可以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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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3/0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