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10月開罰 林佳龍:會再研擬緩衝配套

2019/09/06 12:39
圖/中央社

Uber條款將於10月6日開罰,但仍有許多駕駛因時間不足還未完成轉型。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說,Uber駕駛對轉型踴躍,但一萬輛車也要半年時間才能考完,這部分會再有緩衝期。

交通部新修正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也被形容是Uber條款,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營運行為,6月初上路,為了讓Uber駕駛有緩衝期,10月6日才會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

 


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到交通部前抗議,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召集人李明達說,目前代僱駕駛轉作多元計程車司機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包含車貸平轉、保險、靠行等。

網路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這些問題都還沒有解決,呼籲交通部長應該接見他們,了解代僱駕駛無法順利轉到多元計程車的原因;也要求交通部主管官員主動瞭解問題,以公權力要求相關單位及業者協助;且在問題尚未解決前,應延緩執行。

林佳龍今天出席交通科技產業會報成立大會後受訪則表示,Uber納管外界是支持的,但交通部也必須協助轉型,協助駕駛取得計程車營業登記證,貸款也要可以無縫轉移。
 


林佳龍指出,Uber駕駛對轉型為多元計程車駕駛踴躍,每週都有近1000人來考試,但以一萬輛車來看,至少也要半年才能考完,這部分會有緩衝的配套措施。

他指出,政策方向沒有變,但要有配套措施的緩衝期,讓駕駛有路可走,並說10月6日前會提出緩衝配套,交通部也諮詢很多各方意見,像是允許跨區領照、有預告車資等,都是所謂的配套措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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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9/06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