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長輩圖」宣導住宅轉租新制 不得超收電費

2019/02/26 12:16
圖/TVBS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官方line帳號說,為保障租屋族,近日已推出「住宅轉租新制」,包括不得超收電費、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與不得禁止租客遷入戶籍。

蘇貞昌表示,台灣租屋族眾多,為了減少出外子弟的租屋糾紛與不便,政府用制度來幫忙。這幾天推出新的「住宅轉租新制」,規定許多租賃轉租房屋時可能遭遇到的事情,避免爭議,也保障房客權益。

 


蘇貞昌並附上「長輩圖」,列出住宅轉租新制重點,包括不得超收電費、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與不得禁止租客遷入戶籍。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23日公告住宅包租、轉租契約,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將來包租業者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還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根據即將上路的「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租業向房客收取的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租金,且當電費由房客負擔時,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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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26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