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交所漲跌幅限制30%。(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中國大陸證監會傍晚宣布,未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個股漲跌幅限制將定為30%,且上市首日不設限;同時,北交所交易將以合格投資者(法人)為主,投資人結構與滬深股有差異。
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2日晚間宣布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後,中國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日傍晚舉行新聞發布會,與會官員作上述表示。
滬深二市目前以中小企業股為主的「新三板精選層」,漲跌幅限制即為30%,遠高於一般個股的10%。按中國大陸官方既定政策,未來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個股,即以創新型中小企業為主。
證監會公眾公司部副主任楊喆在會中宣布,北京證券交易所將堅持精選層較為靈活的制度,新股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漲跌幅限制為30%。
證監會公眾公司部主任周貴華表示,北京證券交易所與上海、深圳交易所將有差異化制度安排,突出市場特色且錯位發展。
周貴華指出,在市場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對象更早、更小、更新;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業的制度,堅持面向滬深交易所的轉板機制;在市場運行方面,以「合格投資者」(法人)為主,投資人結構會與滬深股有差異。
他並表示,未來北京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將相對「低頻、理性、交易時間長」。同時繼續堅持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防止投資炒作,引導形成「長期理性的投資文化」。
周貴華說,證監會就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關基礎制度安排公開徵求意見。目前制定的主要內容,一是構建包容精準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為在新三板掛牌12個月的創新層公司,試點註冊發行註冊制,各項安排與科創板、創業板保持一致,落實仲介責任。
二是實行靈活多元的融資制度,採取小額、快速、靈活、多元的再融資制度,形成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等融資工具,堅持市場化導向定價,對發行價格、規模不做行政干預。
三是建立「寬嚴適度」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執法,著力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品質,延續精選層市場特色,在股權制度、股份減持等方面形成差異化制度安排,授權北交所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各項制度的精準性。
四是明確公司制的監管安排,北交所未來將實行公司制,且建立股東會、監事會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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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0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