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癡情!宜蘭一名通緝犯被員警抓到帶回警局,他相差20歲、交往10多年的女友跑去探視,不只在警所內上演深情擁抱,女子還帶著結婚登記書,甚至連證人都找來,拜託員警通融讓他們到隔壁的戶政事務所先登記再移送。
拿出結婚登記書卻不是到戶政事務所,還口口聲聲說著拜託,希望警方可以讓他結婚。站在警局前,語氣聽起來很焦急,女子表示,和通緝犯認識快30年,在一起10幾年。很想要嫁人,但是女主角在這,男主角呢?
高高瘦瘦被警方銬上手練帶出警局的就是女子癡愛的對象,就連坐上警車都看不到人了,女子還是站在騎樓下不停癡癡的望。女子表示前一天就有跟他說好要結婚,不然到時候沒人去看他。
原來61歲的林姓男子是竊盜通緝犯,4日被宜蘭二結派出所員警逮到,送至羅東派出所偵訊整夜,相差20歲、交往10多年的女友跑來探視,想到即將分開忍不住擁抱。就怕進去見面少,不只陪著吃消夜還緊緊牽手移送,甚至帶著結婚登記書,拜託警方能先讓他們到隔壁的戶政事務所登記,但遭到拒絕。
羅東派出所往右一看,真的就是戶政事務所,走路都不到30秒。其實走進去就能登記,但是怎麼求情警方說不放就不放。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薛植和強調,逮捕他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說在一定的期間內去拘束他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處分。
因為男子是通緝犯,法律上來說失去自由權,雖然離登記結婚只有一步之遙但沒辦法放行,不過男子因為假釋期間再犯案,還得服完剩下的1年4個月刑期,再加上還有七條案子背在身上,女子想嫁通緝犯恐怕得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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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1/05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