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傳啦」載頭貼傳百人群組 恐侵害人格權

記者 盧以馨 葉怡君 / 攝影 蔣睦宇 報導

2017/12/31 19:25

看到喜歡的照片就下載可能觸犯法律!新北市一名蔣小姐為了照顧罹患癌症的父親加入一個互相分享疾病訊息的群組,裡面有120人;但日前其中一人把蔣小姐過去三個月換的大頭貼照片下載傳到群組裡,引發當事人不滿,認為隱私權遭侵害,律師也指出這樣的行為可能觸犯著作權重製罪。

 

網路上看到喜歡的圖片把他下載下來並把他散播到三個人以上的群組,而且還對當事人品頭論足,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觸犯法律。

拿起手機滑開群組,裡面一張張都是自己的大頭照,蔣小姐越想越害怕,因為這個群組人數超過100人。蔣小姐表示,群組大概120幾個人,他傳了四、五張我自己的個人大頭照。


 

第一時間看到照片蔣小姐不知所措,私下詢問對方卻得到傳錯了的簡單回應,還說是小孩誤按。當初為了照顧罹患癌症的父親,從網路上看到這個群組,一開始想說加入後能彼此分享經驗好好照顧爸爸,但沒想到大頭照竟被人下載使用。而且這五張大頭照不是當天換的,而是近期三個月內不同時間點的照片同時間被傳上去,還是120人的群組。蔣小姐表示,有一些人會回說「怎麼不多傳幾張來」,當下聽了很不舒服。

律師解釋因為大頭貼照片需要加入好友才看得到,如果下載可能觸及重製罪,如果又散播討論則可能侵犯當事人人格權。律師張晉豪指出,如果說在使用目的上造成這個女生有不舒服或是有一些經濟上的損失等不利益的情況,這部分就有侵害人格權可能。

現在不少人都會不吝嗇分享的自己的大頭照,但如果並非好友還私自下載並和三位以上的朋友討論當事人就要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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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31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