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桃園市一部停放在龜山區的自小客車,長年停放竟積欠新台幣23萬多元的費用,法務部強制執行署與交通局聯手前往貼封條,並將車輛拖吊車保管,待欠費繳清後才能將車輛領回。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長劉慶豐今天受訪表示,這輛車從103年12月停放在龜山區湖邊路至今,加上先前於102年就已積欠費用,總積欠停車費高達23萬3340元,是桃園市欠費最多的車輛。
交通局在與法務部強制執行署桃園分署聯繫,彙整車輛所有停車紀錄後通報執行官進行查扣,目前已經將車輛查封並移到執行署保管場。隨後也前往八德區大和路查扣另一部欠費4萬7000元的車輛。
劉慶豐表示,以往對欠費大戶會先針對當事人進行不動產及薪資抵扣,但往往因當事人名下無財產導致執行成效不佳,強制執行署桃園分署昨天主動與桃園市交通局聯繫,並召開會議,未來將由桃園市交通局加強清理欠繳案件移送執行,積極追查欠繳大戶車輛及其他財產強力執行。
劉慶豐說,桃園在6都中率先執行欠費拖吊扣車動作,目前優先針對「欠繳大戶前40名」、「追繳5年即將屆期」及「累計達一萬元以上」者移送強制執行。車主可利用桃園市多元繳費管道繳交停車費。
至於遭拖吊車輛,他表示,如實際負責人不在近期繳清積欠停車費,桃園分署將在下個月的「123聯合法拍會」進行查扣車輛拍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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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09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