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嗨翻揪男客「玩3P」 醒酒羞臉告性侵

編輯 陳頡 報導

2017/10/27 18:49
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中山區某知名制服店一名酒店小姐去年和男客在店裡玩太嗨,竟和他及酒店幹部跑到摩鐵繼續飲酒作樂,不料3人情緒越喝越高漲,最後竟演變成3P性愛趴。女子酒醒後,想起昨晚幹的荒唐事,越想越羞恥,怒告2人聯手性侵;不過北檢勘驗監視器後,發現酒店妹當時意識清醒,最後對2人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酒店小姐報案時稱,一名莊姓男子於去年12月5日下午3時左右到店裡找她坐檯,並找來多年好友的陳姓酒店幹部一起到包廂狂歡約3小時,最後趁她醉得不省人事時邀她到附近的摩鐵續攤,還聯手以「一前一後」方式性侵她,事後又被陳男帶到附近的飯店逞慾。

 


不過,莊男到案後否認性侵,指當時3人酒後在包廂內熱吻、愛撫,慾望高漲,所以才會到摩鐵續攤,而且一路上女方還親暱地拉著他的手,且進到汽車旅館後,2人還在大廳熱吻,甚至連進房開始脫掉對方衣服,直到發生關係,她也都沒有反抗。

陳姓幹部也表示,酒店小姐在包廂就熱情地和莊男有親暱舉動,而3人說好要去續攤時,女方也沒有不醒人事,還自己向酒店請假,等到一行人進房後,她就先與莊男發生性關係,而自己在一旁看了情慾高漲,也請對方替他口交後再發生性關係;事後,莊男因為酒醉獨自留在原地休息,他則請女方陪他到附近的上賓旅館休息。

檢察官勘驗摩鐵監視器畫面,發現酒店妹在等候空房期間,還和2男擁抱熱吻,舉動相當親暱,也沒有酒醉不醒人事的情形;另外,女子事發後還曾與莊男短暫交往,顯然並非一般性侵被害人的正常反應,因此認定罪證不足,26日將2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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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27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