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件錯綜複雜,最新進度及重要人物一次看懂。(圖/擷取自京華城官網)
京華城案愈演愈烈!《TVBS新聞網》整理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以及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與該案關係,不斷更新近期調查進度。揭示涉及其中的京華城老闆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等關鍵人物,讓您快速了解背後的複雜情節。
京華城案最新進度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日晚上8點召開羈押庭,依序訊問柯文哲、彭振聲,晚上11點柯文哲部分結束,11點15分召開彭振聲羈押庭。2日凌晨3時許,北院召開2人聲押庭,裁定柯文哲獲無保請回,彭振聲收押禁見。此外,一度被懷疑是「畏罪潛逃」的重要共犯、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2日也以「貪污、圖利」被告身分傳喚到案,3日凌晨被檢察官諭知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台北地檢署3日補強證據製作抗告狀,對柯文哲的「無保飭回」裁定提起抗告;彭振聲也委任律師在下午5點以前到北院遞狀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原「無保飭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原因是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是否如柯文哲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柯文哲被上銬送往台北看守所。(圖/TVBS)
台北地院5日下午2時重開羈押庭,歷經2個半小時攻防,於下午4時30結束,法官呂政燁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也指出收押理由,一是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致使共犯沈慶京(威京集團主席)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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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後,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5日被媒體問及是否提抗告,僅微微點頭回應。柯文哲5日晚間6時30分已被送抵台北看守所,已安排3人房,和兩名室友同住。而柯文哲官方粉專也於同日晚間7時許發出預錄影片喊話支持者,「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其實你們照顧好自己就是對我最好的幫忙,請大家認真過每一天、快樂過每一天,心存善念、盡力而為,讓我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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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圖/胡瑞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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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件搜索、約談時間軸
2024/5/2
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容積率暴增至840%、以及柯文哲被質疑賤租北士科土地,疑圖利前黨內立委吳欣盈家族新光集團分他字案調查,期間檢廉密集約談北市府公務員至少2、30人。
2024/8/12
約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2024/8/13
約談台北市都市計會委員會2名都委 良茂建設負責人陳春銅,號稱大直的「神秘大地主」之一;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理事長、政大財務管理學系教授陳明吉。
2024/8/14 約談6名都委
包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女兒同時也是建築師的宋鎮邁、交大榮譽退休教授馮正民、交大教授邱裕鈞、交大退休副教授黃台生、建築師薛昭信等人。
宋鎮邁為反對提高容積率的委員之一,巧合的是,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後來未再受邀擔任委員,不然就是任滿被換掉。
2024/8/19
約談都委潘一如。
2024/8/20
約談2名都委王价巨、郭瓊瑩。
2024/8/21
約談3名都委包括前監委劉玉山、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教授徐國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白仁德。
2024/8/27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想飛香港,在桃園國際機場被移民署攔下,告知遭境管,後轉往台中機場欲出境,廉政署緊急將應曉薇拘提到案。
2024/8/28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兵分48路大動作搜索威京集團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處。據傳,應曉薇為沈慶京與柯文哲的牽線人。
2024/8/29
檢察官複訊後,認應曉薇、沈慶京、應曉薇議員助理吳順民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命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應曉薇議員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
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攜律師陳又新,控柯文哲違法核准京華城史上最高840%容積率,向監察院聲訴,要求對柯文哲進行彈劾。
台北地院深夜召開羈押庭,深夜11時30分許至30日凌晨先後裁定應曉薇、吳順民、沈慶京羈押禁見。
2024/8/30
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辦案人員,於清晨6時20分前往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的華廈住處搜索,但按門鈴時一度無人應答,讓搜索行動一度受阻,直到7時35分才有人開門,讓調查人員得以進入屋內搜索。
檢調預計在搜索行動結束後,會直接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將4位相關人士帶回廉政署進行偵訊,晚間送往北檢複訊。
民眾黨今發聲明表示,雖無從獲知對中央黨部等地進行搜索之理由與必要性,惟仍配合調查,全力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呼籲檢調遵從偵查不公開原則,勿引導外界未審先判。
2024/8/31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凌晨複訊柯文哲時,他主張30日先受廉政署初訊,現在又複訊,身心已累,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仍遭柯文哲拒絕。
柯文哲遭認有妨害偵查目的之虞,當庭被捕,其委任律師旋即向法院聲請提審,對此台北地院暫定今早10時20分開庭審理提審案。台北地院認定逮捕合法,裁定聲請駁回,柯文哲解返北檢。
在下午3時許,檢方重啟偵查庭,訊問後認為柯文哲涉「貪污圖利罪」,嫌疑重大恐有串供滅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晚間也公布柯文哲、彭振聲的聲押理由,認為2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二罪,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4/9/1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8點30分召開「閱卷庭」,庭訊約40分鐘結束,限制律師當庭閱卷「只能抄不能印」,其中彭振聲於閱卷期間嘔吐、身體不適,中午送往北市聯醫檢查,3個多小時後好轉出院,返回台北地方法院。
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依序訊問柯文哲、彭振聲,由柯文哲先接受訊問,晚間11時柯文哲訊問結束,11時15分召開彭振聲羈押庭。
2024/9/2
2日凌晨3時許,北院召開2人聲押庭,其中彭振聲遭羈押禁見,而柯文哲部分因犯罪嫌疑不重大,獲得無保請回,北院表示綜合多卷證資料,因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自身也無相關專業,他主張信賴具有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彭振聲意見,因此不能認定柯文哲知悉決議違法,檢方對於其「犯罪嫌疑重大」解釋仍有不足,因此裁定無保請回。
而地檢署凌晨聲押柯文哲失敗後,為補強事證,檢廉上午立即搜索被懷疑「畏罪潛逃」的重要共犯、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住處,並以「貪污、圖利」被告身分傳喚邵琇珮到案說明。
2024/9/3
台北地檢署3日對柯文哲的「無保飭回」裁定提起抗告,目前遭羈押禁見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委任何勖愷律師在下午5點以前到北院遞狀提起抗告。
被檢廉視為「關鍵共犯」的都委會執秘邵琇珮,2日被檢廉以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告身分約談到案,3日凌晨被檢察官諭知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2024/9/4
台灣高等法院4日傍晚撤銷對柯文哲「無保飭回」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高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是否如柯文哲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是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另名抗告者彭振聲,因為沒有簽名,合議庭通知補正,將待補正後另行裁定。
2024/9/5
檢察官提起抗告期間補強不少卷證資料,因此台北地院請檢辯雙方於9月5日上午9時30分先到庭處理程序事項,早上程序已經結束,台北地院5日下午2時重開羈押庭,歷經2個半小時攻防,於下午4時30結束,法官呂政燁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也指出收押理由,一是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致使共犯沈慶京(威京集團主席)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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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始末重點事件整理
背景
京華城購物中心位於台北市,於2001年開幕,是當時的地標之一。然而,因經營不善,京華城於2019年結束營業。威京集團隨後取得了京華城原址的開發權,進行都市計劃、興建商辦大樓。
主要爭議事件
- 容積獎勵爭議:威京集團在取得容積獎勵的過程中被質疑是否享有特權或不當利益輸送。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柯文哲市府時期曾多次召開會議討論京華城容積獎勵案,過程疑點重重,認為有不當介入的嫌疑。京華城的容積率從392%提高到840%,引發外界質疑圖利威京集團的聲音。台北地檢署接到民眾告發後,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展開調查。
- 回饋爭議:威京集團承諾的回饋方案被認為不足,未能充分回饋地方社會,缺乏公益性,對地方發展幫助有限。
- 程序爭議:京華城開發案的審議過程被指過於倉促,缺乏公開透明。台北市議會要求市府重新檢視開發案,確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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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柯文哲爭議1:接受財團陳情、蓋「市長章」通過
威京集團2020年3月17日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針對1991年都市計畫書保障之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及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之樓地板面積12萬284.39平方公尺等3項權利,希望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
而柯文哲受理京華城的陳情案後,在當年3月19日交辦都發局辦理,都發局受理後,再於4月6日專簽呈給柯文哲,請求核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而柯文哲在4月15日蓋章通過。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不過,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爭取560%+20%容積獎勵(即共840%),柯市府受理,等同無視條例明定不得超過560%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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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柯文哲爭議2:容積率爆增至840%、自創「20%容積獎勵」?
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北市府2021年11月1日公告核定加總後的容積率為840%後,都發局2022年依容積獎勵內容核發京華城建照,預定興建共26層253戶,基地面積1萬6485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25萬4527.43平方公尺,而柯文哲及民眾黨仍未說明「20%容積獎勵」從何而來。
京華城案收押、被告名單
- 應曉薇(被告,收押禁見)
- 沈慶京(被告,收押禁見)
-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告,收押禁見)
- 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被告,1200萬元交保)
- 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被告,500萬元交保)
- 應曉薇女助理陳佳敏(被告,200萬元交保)
- 柯文哲(被告,收押禁見)
- 前副市長彭振聲(被告,收押禁見)
- 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告,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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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大事紀
容積率是什麼?
指房屋每一樓層的樓地板面積總合與基地面積的比率。也就是在既有土地上,房屋可蓋多少樓層,不過地下層和屋頂突出物不列入計算。
計算公式:容積率=(建築面積x樓層總數)/基地面積
容積獎勵是什麼?
都市更新事業中「容積獎勵」,是指當符合「特定條件」的都市更新開發案,政府會給予額外的樓地板面積作為獎勵。通常是建築面積增加、樓層數量提升等,期望在大型住宅或集合社區周圍,都有足夠公共開放空間規劃。
這項政策措施主要是為了在鼓勵都市更新計畫的推動,提升民眾與實施者(建商)的意願,以促進城市的發展和改善居住環境。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為何從392%提升到840%?
1990年,威京集團為了從從「 工業區用地 」變更使用為「 第三種商業區用地 」,為了規定需捐地30%才可變更,當時市府同意按照「 粗容積率 」392% 提供給京華城興建。
不過後來威京集團多次向政府陳情,表示當年的七折容積392%是受到市府誤導,後經監察院調查函文糾正北市府,北市府於2018年修訂細部計畫,將京華城容積率改成560%,但卻刪除了都市計畫內原有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的保障。
對此,威京集團2020年再度陳情,表示當(1991)年的都市計畫書所保障的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以及允建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等三項權利。
後來這項陳情案在2020年3月19日,由時任市長柯文哲蓋章決行都發局辦理。
到了2020年7月1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為一次性保障,不能再次適用,故宣告京華城敗訴。京華城在同年8月函送細部計畫變更草案給都發局,其中引用了《都市更新條例》的綠建築、智慧建築以及耐震建物設計標準等指標,爭取各項容積獎勵。
最後,京華城案公文在2020年10月27日簽核,增訂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內容,其中包括了該案容積獎勵 20%、容積獎勵加計容積移轉上限 50% 以及都更獎勵容積等項目。
經歷兩次容積率變更,最終京華城獎勵容積就變成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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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0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