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菜籃車擋住公車走道,竟出手推人!事發在新北市新店,動手的72歲老翁,在公車上跟婦人起爭執,還把對方推倒在地上,企圖離開現場,被目擊男乘客攔下來,事後婦人提告傷害,老翁聲稱自己也受傷,但他要告的人,卻是幫忙勸架的男乘客。
男乘客vs.女乘客:「看什麼!看你啦?」
話還沒講完穿紫色上衣的男子,突然站起來作勢揮拳,被夾在兩人中間的女乘客,嚇到不敢亂動怕被波及,沒多久公車到站了。
動手老翁:「下來下來!」
公車駕駛:「欸不要動手喔。」
婦人不甘示弱脫下帽子,就往對方身上用力丟,隨手拖走菜籃車急著要追出去。
目擊乘客:「欸報警囉,先生幹什麼?報警!」
婦人當場被推倒,跌坐在公車門口,駕駛看情況不對,立刻上前制止他們,其他乘客也來幫忙,直到員警抵達。
72歲陳姓老翁供稱,不滿菜籃車擋住走道,才會跟66歲的楊姓婦人起爭執,警方初步看雙方沒有明顯外傷,婦人氣不過決定告傷害,而老翁卻說要對當時幫忙勸架的男乘客提告。
幫勸架乘客余先生:「我自己覺得他是現行犯,所以他不應該就這樣子離開現場,至少要等警察來釐清雙方事情,所以我就想說先叫他留在現場,可能過程中他可能也有受點傷,所以他覺得是我讓他受傷的。」
24歲的余先生交大畢業,準備考研究所,當時要從新北新店三民路,搭公車去圖書館,想幫忙攔截傷害現行犯,沒想到公親變事主。
幫勸架乘客余先生:「讓我有點覺得不解,然後也有點無奈,就會可能下一次再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可能會再猶豫一下,是否真的要去幫忙?」
現行犯人人都能幫忙逮捕,原則上法院會依據當下情況,去判斷採取的手段,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來認定傷害罪是否會成立。
余先生右手臂也有被抓傷,本來不想追究,現在只能反告對方,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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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6/23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