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7天內3拿同事水杯浸鳥,遭判4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54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疑似因家庭壓力大,為了舒緩竟禍及同事,他上班時多次趁鍾姓同事不在位置上,偷喝對方咖啡、茶還吐回去,更將自己的生殖器放到杯子裡浸泡,超噁行徑全被對方錄影蒐證提告,台中地院也依毀損罪判他4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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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起源於今年1月2日上午9時許,擔任鏡片加工師的陳男,自稱因家庭壓力無處宣洩,在鍾姓同事離開座位時,偷喝對方咖啡漱口再吐回杯內,接著1月4日上午10時54分,他又再度做出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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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日11時19分,陳男再度做出驚人之舉,他將自己的生殖器放入鍾姓同事水杯內;1月5日9時28分是偷喝對方咖啡漱口再吐回杯內;1月5日10時55分,他則是將水瓶內綠茶漱口後再吐回瓶內;1月5日11時25分,他又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入咖啡杯內;1月8日9時14分,他偷喝對方咖啡漱口再吐回杯內;1月8日11時,他第三度將自己的生殖器放入咖啡杯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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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鍾姓同事早就察覺有異,不僅自行錄影蒐證,也調閱公司內部監視器,發現陳男至少8次接觸同事的咖啡杯、水杯及綠茶瓶,氣得報警提告強制、毀損等罪嫌。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認為他僅因家庭壓力無處宣洩,就恣意毀損同事咖啡杯、水杯及綠茶瓶內的飲品,侵害同事財產權,也釀對方心理創傷,犯後雖坦承但沒有和解,依毀損罪判他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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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6/1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