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擔任水電工的陳姓男子今年2月16日下午17時許,在大里區中興路二段偷一台小貨車,面對霧峰分局追捕還不肯乖乖就範,反而2度撞警用機車,最後開3槍才將他制伏。台中地院認為他犯的罪不容小覷,依妨害公務、竊盜等3罪判他1年2月,可上訴。
回顧案情,陳男下午17時許,行經大明高中後方時,見1輛小貨車沒上鎖,就徒手、持剪刀等工具轉開店門發動後駕車駛離。霧峰分局獲報後,在18時發現他在路上行駛,只是陳男卻衝撞警用機車逃逸,最後於東區一處工地第2度倒車欲衝撞警用機車,員警見狀後隨即開槍制止,並順利逮捕竊嫌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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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不過法官觀看監視器後,發現陳男逃逸過程中蛇行、闖紅燈及跨越雙黃線,駕車方式危險,嚴重危害人車往來通行,犯罪所生危害不容小覷。
此外,陳男犯後沒和解,自述高中畢業,從事水電工,月入8到15萬,審視家庭狀況後,依竊盜、使用凶器竊盜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等3罪,一共判他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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