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子一個月內犯下五起傷害案。(示意圖/TVBS)
桃園龍潭區一名43歲郭姓男子,長期自稱自己情緒管理、自我控制能力不佳,去(112)年7月時竟拿著球棒、騎機車四處衝撞,又前往超商隨機打傷店員,更以菸頭燙傷一名洪姓女子的臉頰,又騎機車輾壓行人的腳,經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郭男依5次傷害、1次公然侮辱等罪起訴。
桃園男子1個月內隨機傷人5次。(圖/TVBS資料照)
據起訴書指出,郭男去年7月9日凌晨2時拿著鋁製球棒步行到超商內,趁吳姓店員在整理貨架商品的時候,以球棒敲打店員的頭部、手部,造成吳男頭部及左手肘挫傷、腦震盪症候群的傷害。
直到同月15日晚間8時,郭男在家外巷口抽菸時,又因不明原因以點燃的香菸,隨機對著路過的洪女逼近,造成她的臉頰被燙傷。24日晚間8時,郭男又在家附近騎機車四處衝撞,過程中故意衝撞一名走路經過的蘇女,造成女子左肘擦挫傷、左腕鈍挫傷併手腕骨折、左足壓砸傷、左腳趾骨折等。
31日晚間7時許,郭男仍於住家巷口附近,隨機以拳頭毆打走路經過準備返家的王姓少年5、6拳,造成少年上唇及左手肘擦挫傷等傷害。8月6日時,郭男則騎機車衝撞前方騎著自行車的劉姓男子,導致劉男右小腿擦挫傷。
以上種種行徑令人傻眼,事後以上的5名被害人報警提告,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郭男隨機傷人的過程,而郭男也承認傷害犯行,不過他也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及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不佳,但檢察官認為,郭男涉犯5次傷害及1次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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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2/03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