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委任律師蔡靜娟(左)及鐘慶禹(右)提告市府。(圖/TVBS)
基隆市東岸廣場自昨(1)日由微風集團接手,不過原負責營運商場的主富公司NET卻痛批市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指出2至4樓建物是由NET耗費近3億元規劃興建,但市府卻像強盜搶走並移轉給別家公司。今日NET代表律師前往基隆地檢署提告,指出市府昨日凌晨率領10幾名員警及多名黑衣人,以機具切開NET在東岸廣場經營的商場門鎖並強行進入,控告市長謝國樑、市府交通處長、科長、警一分局長毀損、侵入他人建物、強制罪及強盜罪。
基隆市東岸廣場先前由大日開發公司營運,而大日公司又與NET協力經營,不過大日公司因涉及信二立體停車場弊案,不符合續約資格,基隆市府於是進行招商,最後由微風集團得標。然而,NET卻控訴基隆市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指出2至4樓建物是由NET耗費近3億元規劃興建,但市府卻像強盜搶走並移轉給別家公司。市府對此回應,招商過程依法行政,尊重法院審理。
NET代表律師今日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律師蔡靜娟表示,市府昨日凌晨進行夜襲行動,由市府交通處長、科長及警察局第一分局長率領10幾名員警,其中甚至還有刑警,以及多名未表明身分的黑衣人到基隆東岸廣場,在NET營運商場的各個出入口強制以機具切開門鎖並強行進入,過程中NET代表律師陳義文詢問在場人員身分以及法律依據何在,但現場所有人一律沉默不回答,也沒有提供任何法院執行命令,陳義文當時甚至表明禁制進入,但現場人員卻完全不理會,蔡靜娟強調這屬於非法侵入NET建物,因此今日針對此夜襲行動,對市長謝國樑、交通處長、科長,以及警一分局長提起毀損、侵入他人建物、強制罪及強盜罪的告訴。
蔡靜娟指出,不管是市府跟大日公司的招商合約,還是大日公司跟NET的租賃合約,都是民事法律關係,所以正常程序應要向法院申請執行,但陳義文律師當時詢問現場人員,他們卻都沒有說明法律依據,而陳義文隨即報警處理,但警方卻說沒有要受理。此外,蔡靜娟表示根據他們了解,大日公司並沒有收到昨日凌晨的點交通知,「所以市府是要跟誰辦理點交?我們強烈指控行動的合法性」。
至於為何會控告強盜罪?NET代表律師鐘慶禹指出,強盜罪是一個財產法益的犯罪,市府明知財產屬於NET所有,卻還挾優勢警力侵入,將財產據為己有,應已構成強盜罪,希望檢方介入調查行政權是否有瑕疵、是否已侵害人民的財產法益,「怎麼會有人在半夜點交?怎麼沒有找到該來的人來,就直接衝進去了?」,認為這明顯有違法疑慮。此外,鐘慶禹指出市府明確知道2到4樓產權屬於NET所有,市府也明確知道都還是NET在管理營運,所以市府明知道要取得產權的對象是NET,卻沒有和NET聯繫,直接強行闖入。
市長謝國樑昨日與委任律師簡榮宗以及市議員召開記者會,簡榮宗表示,市府在104年12月與大日公司簽署「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書」,約定大日可依營運需求,提出商場改善計畫,經市府同意後可以改善或增建,並由大日自費。之後大日也在105年6月間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商場關建完成,於營運期滿後,大日同意將關建完成的商場無償移轉給市府」。換句話說,東岸商場2至4樓是大日必須自費興建的,而且應無償移轉給市府,歸還給委託的市府所有,並沒有所謂「產權爭議」。
簡榮宗指出,當初建照記載,建造類別是「增建」,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意思就是商場2至4樓是建築在原市府所有的1樓及地下室之上,而且商場無論是內部上樓的手扶梯,或是從外側通往3樓的樓梯,都是使用市政府擁有所有權的1樓建物,商場「並沒有獨立的出入口」。因此,無論是依《民法》第811條之規定,或是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2241號的判決,「增建物」若没有獨立的出入口,應屬於「附屬物」,而為主建物的一部分,也就是由基隆市政府享有所有權。
謝國樑強調,東岸停車場及商場已順利完成點交,民眾可以照常使用、不受影響,點交過程中發現東岸地下室陳舊不堪使用的設備,市府也會責成新廠商盡快改善環境。如期於點交營運權給新廠商,維護市府的合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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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2/02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