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有女子被鄰居發現,在騎樓噴灑不明液體,甚至還拿出打火機點火,第一時間嚇壞了,趕快把小孩帶離現場,事後也有其他住戶,將過程PO上提醒,經實際詢問附近鄰居,不少人都看過這名女子,但認為沒有攻擊行為,因此目前都沒報警。
超商外一名女子好像自言自語,接著就發現她朝地板潑灑液體,甚至還拿出疑似打火機的東西,嘗試點火,就是這行為被目擊民眾覺得好危險。
鄰居:「就我看到他拿打火機,到處這樣點一下點一下,然後那時候我還帶著我兒子,兩歲而已,就覺得很可怕,不知道會不會點到我們。」
擔心點火會發生火警,才會有熱心鄰居將過程Po上網路,要提醒大家千萬要小心,雖然有人覺得害怕,但也有住戶認為,女子沒攻擊傷人,因此沒報警。
記者吳欣晏:「這裡就是這名女子,經常出現的超商,附近鄰居也都,常常看到她的身影,可是大家都認為,她其實沒有攻擊性,所以大部分都不太會注意到她。」
附近住戶:「他就是過馬路,然後我每次看到他,就是對著柱子自言自語,目前是沒有攻擊性,也不會跟別人講話。」
附近住戶:「就會自言自語,然後都會在超商,買便當在這邊吃,滿固定會在這邊吃飯,好像也沒有妨礙到別人。」
實際詢問店員,他們曾經也有看過,這名女子有點打火機行為,但是經過制止對方也停止動作,店員認為沒有危害,所以沒報警,只是看看現場就在騎樓,甚至一旁也有停放機車,部分住戶會擔心也是難免的。
律師簡大為:「放火燒毀別人的房屋,就算只有預備行為,也同樣構成公共危險罪,如果當事人有精神狀況,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當地的衛生所也可以會同醫師,將其依據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
只是這些前提,是民眾得報警,才能讓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否則出了問題,沒人能擔保後續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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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07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