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易肇事路口裝設爆閃燈,希望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但有民眾認為「爆閃燈」影響夜間視線,相對危險。這兩天在台中市,有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的成員,拔除30多盞爆閃燈的電線,警方接到檢舉,當場逮捕三名男子,移送地檢署偵辦!
用路人安全有幫助,警方設置也沒有違法,交通部強調,現在要先張羅各縣市提供的相關數據,再盡速研議未來政策。
紅燈、藍燈十字路口旁,這爆閃燈是警方為了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所設置的,在不少易肇事路口都能看見,不過有民眾錄影直播,在台中好幾個地方關閉爆閃燈。
關爆閃燈民眾:「今天第六盞。」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3名成員直播拔掉電線,爆閃燈不閃了,有人發現通知警察。
警方vs.關爆閃燈民眾:「這裡有一條線這裡兩條線(誰分離的?)行為人是我。」
台中警方統計,12月12日晚上,三分局轄區有17盞爆閃燈被關掉,霧峰警分局也有16盞爆閃燈不亮了。隔天轄區員警重新打開爆閃燈,但當天晚上關燈民眾又出現了,三個人當場被員警帶回派出所。
這舉動引發不滿,朋友在警所外,直播紀錄好幾個小時。
直播網友:「爆閃燈它沒有損壞,它就在那邊好好的,你電接上去了,它一樣是會繼續閃,也沒有隱匿,毀棄損壞罪138條完全不符合,警察沒有把他們帶回來的理由。」
霧峰警分局交通組組長郭育奇:「將警示爆閃燈,電源線拔除分離,造成爆閃燈警示安全功能喪失,涉及刑法第138條妨害公務罪嫌。」
3名男子偵訊後被移送台中地檢複訊,其中一名未成年由家長帶回!
隨機詢問騎士,對於爆閃燈,還真是有褒有貶。
用路騎士:「在晚上行駛的時候,那個閃燈真的是太刺眼,會刺眼到說可能眼睛會稍微一閉。」
記者vs.用路騎士:「(你會刺眼或什麼嗎?)不會,比較有警示的作用,(你覺得有警示作用?)對。」
但如果單從數字來看,台中市建國北路與美村路口的交通事故件數,警方統計去年1至11月有27件,12月裝上爆閃燈後,今年1至11月降為16件,路口事故件數的確明顯降低。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說,雖然「爆閃燈」不屬於標誌標線,但目前沒規定能不能設置,只要是對用路人安全有幫助,警方設置也沒有違法,交通部強調,現在要先張羅各縣市提供的相關數據,再盡速研議未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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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2/1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