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復合,傳訊、打電話騷擾前女友遭判拘役50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27歲羅姓外送員,日前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仍心有不甘,明知對方已無復合之意,卻不時地跑到女方住處樓下盯梢、徘徊,甚至還利用友人臉書或是自創分身帳號,假裝成他人名義傳訊給前女友:「5年感情不容易,希望你們能繼續走到最後!」讓女子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羅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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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羅男平時擔任外送員,去年底與交往5年的女友分手後,明知女方已無意復合,卻仍不願放棄,在今年4月中旬,接連數日跑到前女友住處樓下守候、徘徊。
由於2人分手後已再無交集,羅男為了想再與舊情人聯繫,不僅使用未顯示號碼方式打電話,甚至使用他人臉書或是自創的分身帳號傳訊騷擾前女友:「畢竟5年的感情得來不易」、「希望你們能走到最後」、「他真的很愛你」等字句,讓女方不堪其擾,最後決定報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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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羅男為了求復合而做出騷擾行為,嚴重影響他人,但考量其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依《跟蹤騷擾防治法》中的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0萬元,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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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29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