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平區,一對夫婦到超商吃冰,卻不小心把手提袋忘在椅子上。監視器拍到超商店員撿走手提袋,但令當事人錯愕的是,她回頭找提袋時,店員卻已經把東西當作垃圾丟掉了,讓她質疑店員的做法不合理。
當事人彭小姐:「說好像是晚班的人員就好像收走了,他才就是有點愣住,然後在那邊想了一下,那應該是可能被丟去垃圾桶裡了,我當下也是愣住,我說,蛤?為什麼會被丟去垃圾桶。」
手提袋內,除了塑膠袋外,還有一個中夾,外觀也看起來不像垃圾,卻被當垃圾丟掉,最後還是店員在垃圾桶翻找,才找回提袋,而事件發生在台南安平區的一家超商,20日晚上7點多。
當事人彭小姐:「我說我就說因為我錢包什麼都在裡面,他就說因為他們不會去翻客人的東西,所以客人留下來的東西,他們一律就是丟掉。」
由於當時是彭小姐的丈夫幫忙拿提袋,他們並未特別留意。直到隔日早上,他們才驚覺物品不見了,經調閱監視器上門尋找,才發現手提袋竟被當作垃圾處理。店員的解釋是他們不會翻閱顧客的物品,但此舉引發了爭議。
民眾:「(被丟掉的物品)會很生氣啊,撿到了應該拿給警察,或者看看有沒有聯絡方式。」
其他店家:「一般我們會保留6到8小時,看看顧客是否回來取物,最終決定報警或處理。根據規定,如果店家提供桌椅供顧客用餐休息,則必須承擔保管責任。如果顧客遺忘物品,店員直接丟掉,將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有些店家為了處理掉落物品,設置了失物招領區。超商總公司發表文字回應表示,根據SOP,店員如果撿到遺失物品,如有價值的卡片、證件、手機或錢包,應該登記保留並存放在安全處。如果無人領取,才會將物品送交警察局。對於此次事件,總公司承諾將進一步加強員工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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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21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