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路口要左轉,駕駛沒繞到最外側車道,直接逆向衝撞,6輛機車就像骨牌一樣被撞倒,還有公車被波及。
遭撞騎士:「我就是當下就想說,這車子怎麼一直衝過來,就反應不及,我就被撞倒了。」
遭撞騎士:「(遭撞騎士)他是這樣子(趴著),代表說他被夾殺的時候,他的肋骨一定有斷掉,肋骨斷掉的話插入肺部,我抬起來的時候他是冒血,他是口吐血。」
記者李潔:「肇事駕駛當時行徑的方向,就是從這個路口一路開過來,但是他並沒有依照他的方向行駛,是直接逆向撞到了,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當時還有一人,當場被撞到失去呼吸心跳。」
事故發生在捷運新店站旁邊,警方調查黑色休旅車駕駛沒酒駕,卻辯稱自己有癲癇,還請醫院開了張證明。進一步追蹤,肇事的休旅車周姓駕駛,曾經參選里長還擔任過前議員辦公室主任,這回闖下大禍被告過失傷害,依照現行法令癲癇患者,只要依照規定考取證照,每兩年換照一次都可以開車上路,但潛藏風險還是很大。
神經內科暨高壓氧科醫師林宜德:「這些聽覺視覺還是一些感覺,會有聞到味道,有些人會有一股氣慢慢升起來,有可能在發作前,有些人有這些狀況,但有些人沒有,以駕駛人來講,有些人發作只有手麻麻頭暈暈這種,這種比較輕的倒是還好,但是假定如果有些人他的發作,他是會恍神幾秒鐘那種,甚至有些人發作他是失去意識,或是注意力會飄掉,有預兆的就不建議開車。」
醫師解釋有些癲癇患者發作前沒徵兆,但睡眠不足、情緒差、壓力大,強光、聲音刺激,都是癲癇誘因。
這回慘受重傷的鄭姓騎士,急救後恢復心跳脫離險境,但肇事駕駛口中的癲癇,到底是事故原因,還是脫罪藉口?未來上了法庭,將交由司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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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8/23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