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鄰居誤以為是走失孩童,急送至派出所項警方求助。(圖/TVBS)
高雄市岡山區18日傍晚5時許,有一個小男童獨自在自家工廠前玩耍,一名在香蕉田做農的熱心民眾發現後,誤以為是走失孩童,立即將他載往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經警方聯繫,家長才說男童怎麼突然不見,正準備要去警局報案協尋,才驚覺這是烏龍一場。
據了解,3歲蔡姓小男童當時在自家工廠門外玩耍,而家長則在屋內幫其他小孩換尿布,因此當時沒有特別關注男童行蹤,沒想到忙完手邊工作後,驚覺男童突然不見了,著急到處找小孩,直接接到警方電話才知道,原來是熱心的務農鄰居以為是走失的兒童,將男童載往派出所。
岡山分局呼籲,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家長務必多加注意孩童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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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21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