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鄒先生,五月初開車載著孫女到高鐵搭車,離開要匯入國道十號,結果跟雲梯車發生擦撞,除了左側車門被割破,還變形無法開啟,但讓他無法接受的是,經過初步判定,雲梯車沒有肇責,除了修車得自己花錢,還得賠償對方車損,讓他氣到,將提出申訴。
車子來到閘道,緩緩要進入國十,沒想到意外發生了。車身一陣晃動,接著就看到左側,出現一輛消防局的雲梯車,整個過程電光火石,也讓駕駛鄒先生,根本不及反應。
小客車駕駛鄒先生:「突然我看後照鏡,怎麼車子從後面幫我頂一下,一直撞過去,這兩個門不能出來,我就從開天窗(逃生)。」
這起小客車跟雲梯車的擦撞意外,5月初就發生在國道十號末端,原來當時小客車駕駛鄒先生,剛送小孫女到高鐵站,沒想到才正要離開,就在閘道口發生碰撞,但讓他最無法接受的,是一個多月後,收到了初判表。
小客車駕駛鄒先生:「他速度可能,我差點人,整輛車差點被翻過去,我人沒有掉到橋下,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拖回保養廠的車子,左側兩片車門直接被劃破穿透,葉子板卡在輪胎,連前保桿都變形搖搖欲墜,但初判表卻寫著雲梯車,沒有明顯肇責,而小客車,卻被判定未達安全距離,就駛進主線車道有肇責,也讓鄒先生忍不住大聲喊冤。
小客車駕駛鄒先生:「我孫子一直問我說,阿公,我都沒有看到大黑耶,我說大黑那天出事情啦。」
高市中華消防分隊長蔡杰炘:「我們行經在主線道,然後對方從那個,閘道進入的時候,不小心跟我們發生擦撞。」
高市交大交安組警務員李義祥:「(支線車輛)利用加速車道逐漸加速,判於交通情況達安全距離後,方能駛入主線道。」
原來根據國道及快速道路相關法規,車輛從支線要匯入主線時,有禮讓義務,不過鄒先生仍認為,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才會撞上自己,也有責任,加上20年的愛車,如今光修理費就高達20萬,除了無法求償,恐怕還得賠償雲梯車,被撞受損超過90萬的求償,因此不排除要提出申訴,並尋找目擊證人,來幫自己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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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6/2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