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遭性侵丟包飯店。(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一名何姓男子等5人2年前在豐原區開毒趴,特別找來找來17歲的傳播妹助興,該名少女被餵毒後昏迷,何男等人竟趁機性侵,還拍裸照上傳群組,被發現後轉移陣地,改到汽車旅館繼續性侵,完事後洗完澡便自行離去,直到房務人員打掃房間時,才發現該名少女已死亡多時,何男等3人一審被判5月至4年2個月不等,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一審判太輕,改判何男等人5年4月至3年半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該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7月14日凌晨,台中市24歲何男找來30歲莊男、25歲賴男、23歲吳男、23歲鄧男等人,一起在鄧男豐原區住處開毒趴,還透過藥頭買了10包含有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Mephedrone),俗稱「喵喵」的毒咖啡助興。
而當時他們也透過友人介紹找來17歲傳播妹助興,該名少女中途原本接到電話要離開,但何男以已經購買毒品咖啡包為由,讓該名少女答應留下,少女喝完3包毒咖啡後陷入昏迷,何、莊及後來到的吳男趁機對她性侵並拍照。
後來鄧男女友回家,何男轉移陣地一行人再到某汽車旅館繼續性侵該少女,並拍下她的裸照後,傳給另名賴男,賴男看到照片後,立即前往汽車旅館,再拍小美的裸體。3人輪流性侵完後,洗完澡後便離開,該名少女仍昏迷未清醒,直到房務人員要打掃房間時,才驚見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明顯已死亡多時。
檢方相驗,發現她是吃下毒咖啡,並混合K他命等毒品,而急性中毒死亡,且已經3天沒睡覺。台中地院將何男等人依轉讓偽藥、乘機性交及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處4年2個月,莊男判處3年10月、吳男判處3年、賴、鄧等人則是5月至6月不等,案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何、莊、吳3人量刑過輕,難符公平正義原則,改判何處以5年2月、莊處5年4月、吳處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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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6/1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