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一審遭重判。(圖/TVBS資料畫面)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綽號「煙火哥」的邱姓男子,從2019年起不滿藍女因交通事故索賠,不只造謠還多達19次在藍女住家附近大放煙火,吵得民眾不得安寧,還找友人呂男一起幫忙施放改造煙火。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去年10月依非法持有爆裂物、恐嚇危安、公共危險等罪起訴邱、呂2人,今(25)日台北地院判邱男7年徒刑,另有2年8月得易科罰金;共犯呂男5年2月徒刑,外加得易科罰金的1年4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美容教母做療程昏迷驟逝 醫美診所負責人、護理師遭判刑
案件起源於2019年7月,當時邱姓男子和女友一起到宜蘭梅花湖遊玩,結果邱男女有駕駛的電動車,不慎撞傷住在新店的藍姓女子。邱男認為藍姓女子索賠金額過高,竟然開始傳訊息恐嚇,還從網路上擷取藍女的這片,加上不雅字眼,在網路上廣傳,更四處造謠,張貼對方確診違規傳單,造謠部分他被強暴侮辱等罪判執行2年2月徒刑。
更多新聞:女警上班看到北車男子行乞 一眼認出通緝犯call人逮
後續邱男仍不肯罷休,仍多次在深夜時,跑到藍女住家附近大放煙火,吵得住戶不得安寧,甚至找呂姓友人幫忙掩護,開車上高速公路交流閘道,以蚊香作為引信放炮,大量濃煙嚴重影響往來行車安全。
更多新聞:「想進去蹲!」男買剪刀嗆搶劫 店員反問:你要確定欸
2022年6月,警方再次逮捕邱姓男子,查出他從去11月22日開始,一共放了19次煙火,且邱男還被曾經張地跟女友說「我打算要在今年12月以前破1萬發(煙火)」、「抓不到我啦,抓到我吃大便給那個人看」、「我放炮沒犯法,我哪裡犯法了?」,檢察官10月偵查終結,依恐嚇公眾、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非法持有爆裂物等罪將2人起訴。
更多新聞:這款「龍井」金母湯!駕駛無照被抓包 乘客一臉心虛搜出毒
全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犯行明確,今依持有爆裂物、恐嚇危安等罪,判處邱男7年有期徒刑,另有2年8月得易科罰金,共犯呂男5年2月徒刑,另1年4月刑期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23/05/25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