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駕駛日前發生自撞意外,但在等員警到場期間,他竟到附近超商買酒喝,後來測得酒測值0.99,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雖然他坦承,前一天中午有喝酒,但因為不能證明開車這段期間,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因此最後獲判無罪,這也讓民眾憂心,往後又有駕駛靠這招規避酒駕嫌疑。
本來架設在路邊圍籬,整片掉落在馬路上,附近一輛黑色轎車車頭有撞擊過痕跡,板金車燈嚴重毀損。
去年3月,桃園一名成姓男子,凌晨開車行經龍潭工五路與自由街口,他供稱對向轎車燈光太刺眼,導致失控自撞路邊圍籬,等到凌晨1點多員警到場。
龍潭交通分隊小隊長蔡安龍:「隨即對駕駛實施酒測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成姓男子酒測值0.99,雖然坦承前一天中午,有跟朋友一起喝高粱,但否認涉犯公共危險罪,因為就在等員警到場酒測前,剛喝2瓶啤酒,還拿出超商發票作為證據,而店員以及同車友人,也證實他有在現場灌完2瓶啤酒,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只能確定駕駛再開車前有喝酒,但不能證明開車這段期間,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0.25,因此判決無罪。
只不過肇事後,駕駛不是在原地等員警到場處理,而是跑去附近超商買酒喝,最後還因此獲得無罪判決,令民眾相當傻眼。
民眾:「如果沒有作賊心虛的話,應該不會做這個動作。」
民眾:「他利用這2瓶啤酒當成不在場證據,所以還滿聰明的啦,我只是覺得還有這個方式,可以去避掉我們法律沒有限制到的部分。」
我覺得這是一個滿可怕的行為。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口號。
這回有駕駛肇事後喝酒,最後還換取到無罪,令民眾相當憂心,就怕往後又有駕駛靠這招來規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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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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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4/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