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分局不是第一次抓錯人,去年八月,一名外勞出門時,被誤認是逃逸移工,不僅人被上銬,事後還被丟包,員警後來和解才獲得緩刑,怎麼這回又發生同樣的事,可能和員警穿著便服抓通緝犯,導致民眾無法辨識身分,但關鍵的是,現場監視器沒有聲音,警方有無跟被害人表明身分,變成各說各話。
員警vs.誤會被捕民眾:「對啦你不要再吵了不是啦,有帶身分證嗎有啦。」
追捕通緝犯卻搞烏龍,當下,轄區派出所員警也到場支援,無辜受害的黃姓男子,人被壓制,還頻頻解釋。
員警vs.誤會被捕民眾:「你冷靜一下你先冷靜,我住這裡出來買東西,幫我銬起來先幫我銬起來。」
聽到同事這樣要求,如果你是制服員警,當然懂得要站在那一邊,結果越錯越多,就連附近住戶也弄不清楚,到底二打一,誰對誰錯。
鄰居劉姓男子:「我幫你作證,奇怪你犯法的人,怎麼會叫我去報警。」
鄰居劉姓男子:「我就說你們是警察的話,你們要拿出警察的證件,我才可以幫你們抓人,你們都不是警察,這樣在路上就打一個人,我怎麼知道,你們是好人是壞人。」
雙手、手肘都有挫傷的劉姓男子,還原事發經過,他幫被害人站出來制止,結果也受傷,不排除也對員警提告。
到底怎麼會發生這樣的衝突,原來為了追捕通緝犯,兩名專案員警都穿便服,因此,被害人和現場居民,當然也不能馬上辨識,是警方還是仇人,兩名受傷的員警,一個資歷七年,一個四年,抓通緝犯,不用帶小電腦,因為對象的長相,都在腦海裡。但,也不能因為體型、長相類似,加上被害人沒回應,看到黑影就開槍。
三重分局副分局長陳耿賢:「錯認為通緝犯的部分,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轄區警方道歉,解釋因為被害人靠近嫌犯使用車輛,加上,真正要找的對象,有槍砲前科,不願告知身分的狀況下,又擔心對方有武器,才依法使用強制力,只是,三重分局之前也曾發生誤抓外勞丟包案,員警和解才獲得緩刑,這回現場監視器沒錄下聲音,有無跟被害人表明身分,變成各說各話,這下績效沒抓到,員警還牽扯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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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9/2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