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機師外遇女同事發生不倫戀被妻子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桃園市一名郭姓機師和游姓空姐相戀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2017年間,男方因外遇偷吃被抓到,女方一狀告上法院,當時法官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事後游女要求老公簽署「防偷吃條款」,若再有出軌行為就得賠償她500萬。不料郭男和小三藕斷絲連,游女找上徵信社跟蹤蒐證再次提告履約,法院判決郭男和小三須各賠償元配400萬和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郭男和游女在2007年結婚,不料10年後男方竟出軌莊姓女同事,不但多次單獨出遊還進出汽車旅館,游女抓包兩人姦情提告,當時法院判決莊女須賠償元配50萬元,郭男部分則完成和解。
更多新聞:人妻炫耀被包養還讚乾爹「技術好」 夫綠炸怒求償百萬
經過這次風波後,游女要求丈夫簽下切結書,內容提到,「本人日後若再與妻子以外之女子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摟抱、單獨相處等親密行為,以及曖昧言詞、簡訊、電話、LINE、電子郵件等聯繫),本人同意每違反一次即支付50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
更多新聞:超速罰單揪姦情!小三還為尪墮胎 正宮崩潰求償150萬
不料,郭男簽署後仍沒在怕,繼續和莊女藕斷絲連,某次還不小心原本要傳給小三的簡訊傳給妻子,游女見狀忍無可忍,找來徵信社跟蹤,果真拍到兩人外遇鐵證,包括到景點遊玩,甚至還公然牽手和勾手等親密行為,更拍到郭男和莊女一同從女方租屋處離開等事證,游女因此向兩人提告求償。
桃園地院審理後,莊女辯稱和郭男僅是正常朋友,否認有侵害游女配偶權;郭男則表示和妻子早就感情不睦,2017年就分居至今,先前妻子才因同樣事情對他們提告,認為這根本是重複起訴。但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兩人持續外遇事證明確,因此判決莊女須賠償100萬元。郭男部分,認定當年切結書有效,考量他在去年3月因身體因素留職停薪,加上有父母撫養和每月給付10萬元給妻子來扶養未成年子女等,因此判決他賠償4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22/08/22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