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棟30年華廈,過去,只有推派一位召委,負責收取公共電費,但缺乏強制力,近期住戶決定成立正式管委會,推選出新主委,沒想到在交接時,原先的召委撂了一群人,故意包圍阻擋交接,住戶緊張報警,警察到了將非住戶人士請出大樓,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旦管委會拒絕交接,可罰4萬到20萬元。
晚間,社區管委會進行交接,突然出現十幾位不速之客,他們並不是大樓住戶,對方來者不善,還有人故意拿雨傘遮住監視鏡頭,似乎擔心所作所為被拍下來,見情況不對,住戶打電話報警。
聲源警方vs.住戶:「什麼事情,(有人說誰帶誰進來)。」
警方到場,人逐漸散去,27日晚間,永康這處大樓選出新主委辦理交接,穿黑白橫條的男子,原來他是負責收管理費管財務,疑似不願意配合交接。
住戶:「有管制的門禁耶,為什麼這些黑衣人士,不明的不是這邊的住戶,為什麼他可以進來。」
這棟30年的華廈,60多戶,過去沒有管委會,一戶每個月收取300多元的公共電費,只有推派1人當召委,負責管財務,但帳目收不齊,引起爭議,日前,住戶決定正式成立管委會,推選出新的主委,沒想到,舊的代表不願乖乖交接,還撂人包圍。
新主委:「交接的時候有用拍攝的攝影機,他說把攝影機全部關掉,那時候在打電話,他叫我把電話也不要打電話,有點阻止我在交接的意思,(包圍是這原因嗎),不太清楚。」
實際試著找被控訴撂人的男子,他不在家,無從得到回應;事實上,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要屆滿任期就自動解任,如果拒絕,催告7天還不理,可報請地方政府介入或訴請法院命其交接。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長紀延儒:「可處四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的罰款,如果到時候還是不願移交,可以連續處罰。」
儘管當下,在警方介入之下,最後完成了交接,不過撂人包圍喬事,新主委不排除提告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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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7/27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