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駿將面對104年2月刑期。(圖/TVBS資料畫面)
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林和駿,於2017年入學前夕,竟然上網誘騙、威脅81名未成年少女,及一名才剛滿18歲的女子,拍下「蘿莉」私密照供他觀賞,甚至還對其中一名被害人襲胸且觸碰下體得逞,二審高等法院重判林和駿,長達106年10月徒刑,另外還有3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除了其中一名少女的2罪撤銷發回,其餘104年2月以及34個月得易科罰金的刑期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26歲的林和駿,透過推甄考上台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不過他卻在入學前夕,在網路上利用「Nacky 」、「林XX」或「lin」等暱稱,透過臉書、BeeTalk 及LINE等APP通訊軟體,向被害人搭訕、聯繫,以假裝交往的方式,取得被害女子信任後,就誘騙對方自拍私密照傳給他,而他也會回傳不明男子的照片。要是有被害女子不願意再繼續配合傳送私密照片,林和駿便會脅迫、嗆聲「如果你再不理我,我就把照片PO上網」,有被害人因為感到相當害怕,受到驚嚇之後,「就陸續照著他的指示作,拍攝更多張裸露及猥褻的照片。」
檢警從林姓男子的電腦裡清出120G容量的私密照,共有81名少女及1名剛滿18歲的女子受害。他還幫每一位被害人建立「資料夾」,以姓名、學校、年紀作為分類,甚至林男還在資料夾名稱中寫上「原創」、「傻妞」、「喜歡聊OO」、「很聽話」、「表情一極棒」等字眼。一審法院將他拍攝裸照部分判刑3年,猥褻少女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以一罪一罰的方式,認定林男犯下共犯下82罪,判處長達106年10月徒刑,另外還有34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全案上訴最高法院,發現其中有1名被害少女被犯的2罪,事實認定有錯,因此將這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其餘部分則全數駁回,刑期總計104年2月與34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但我國刑法修正後,有期徒刑上限為30年。先前高院就指出,為免定出無意義的應執行刑,待各個犯罪行為定讞後,再由執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林和駿因為本案,也被台大註銷錄取資格,事後他還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無法到台大讀研究所,目前當五金技工,每月收入約2萬2000元,還要跟父親共同扶養爺爺、奶奶等。為了一己私慾,逼少女拍攝蘿莉照,恐怕接下來,大半人生都得在牢裡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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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18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