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審理一起離婚訴訟,父母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最後孩子判給了媽媽,但審理的法官看到過程中,夾在中間很受傷的孩子,特地在判決書後寫下1500字的暖文,鼓勵孩子,表示爸媽都是愛你的,父母吵架真的不是你的錯,訴訟的結果,是經過思考後做的決定,希望孩子不要對此感到壓力。
記者林佑璇:「根據內政部調查,去年(台灣)有5萬多對夫妻離婚是亞洲之冠,而離婚案件之中受傷最深的,恐怕是夾在中間的孩子了。」
在高雄就有一對夫妻,婚後育有一子,分居超過3年,期間嘗試婚姻和心理諮商,但都沒有共識,最後打離婚官司爭監護權,最後法官准許離婚,把孩子判給媽媽,但在過程中,法官擔心孩子看到父母對立內心受傷,在判決書後面寫下這封信。
我知道其實真正影響最大,受傷最深的絕對是你,相信你一定無數次的在問為甚麼爸爸媽媽要吵架?我是不是作錯了甚麼?所以叔叔在這邊要再一次告訴你,「你真的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儘管這麼辛苦壓力這麼大,你還是這樣的愛你的爸爸媽媽,真的是個很棒的孩子,寫下1500字的暖心文,給孩子鼓勵。
民眾:「他會想到要去照顧小孩的心情這一點很不簡單。」
民眾:「法官就是針對他們兩個提出來的去做正確的判斷就好了。」
儘管民眾,對於法官的暖文有不同看法,但孩子在經歷父母離婚的過程中受到的傷害是肯定的。根據兒福聯盟調查,有近七成的孩子知道父母離婚後會感到不安,而這樣的心情甚至會影響未來的家庭觀,因此在判決離婚官司時,都會非常謹慎。
律師葛光輝:「很多法官他也會,不管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來詢問兒童的意見,以兒童的意見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
一般調解第一時間都不會請小孩到法院,而是由社工訪視和家事調查,有必要才會請小孩到溫馨詢問室和法官對談,了解孩子的想法作為判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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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1/14 20:24